约翰.迪金森
(JOHN DICKINSON)
《自由之歌》是美国第一首爱国歌谣,写于1768年,作者约翰.迪金森(1732-1808)是宾夕法尼亚的一位杰出律师,因发表《宾夕法尼亚一农夫的来信》而闻名,书中收入他
1767-1768年发表的十二封信,这些信有助于使舆论转向反对将新税强加于殖民地的《汤森条例》。迪金森是宾夕法尼亚出席大陆议会的代表。他反对《独立宣言》,希望避免战争。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参加民团服役。他也是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会上起草了《美国宪法》,迪金森促使宪法得到批准。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的迪金森学院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自由之歌》在殖民地非常流行。实际上到处都在唱这首歌──在公共场合唱,而且常常就是爲要激怒英国人和他们的美国朋友。人们很快就接受了歌中的信条:“联合则存,分裂则亡。”
来,勇敢的美利坚人,手拉着手,
大胆去回应吧,美好的自由在招手;
残暴的行爲压不住正义的呼声。
也玷辱不了美利坚的好名声。
我们生于自由也将生活在自由里,
我们的钱包已装满金钱,
沉着,朋友们,沉着,
给钱不是当奴隶,只爲作个自由人。
让我们向可敬的先辈们欢呼,
他们勇敢地奔向未知的地带;
爲了自由,他们越过大洋,来到荒漠,
死后把自由和美名留给我们。
他们胸怀博大,敢蔑视一切危险,
他们崇高,明智,珍视生来的权利;
我们将虔诚地保留他们给予我们的遗産,
决不破坏他们在陆上和海上的劳动成果。
先辈们用双手种下的自由之树,
并爲它的壮大和尊严而生活;
满怀喜悦他们高呼:“我们的愿望已满足,
因爲我们的子孙将采到我们辛劳的果实。”
官老爷和侍从即将蜂拥而至,
他们像蝗虫摧残当年的收成;
假如我们得爲别人挥霍而苦干,
太阳升起有何用,雨水下了也枉然。
那麽,勇敢的美利坚人,手拉着手,
联合则存,分裂则亡;
从事正义的事业,我们必将成功,
因爲上天赞许一切高尚的行爲。
千秋万代都将拍手赞叹,
我们勇敢地支持我们的法律;
我们不怕死但不屑听人使唤,
因爲论自由羞辱比痛苦更可怕。
让我爲我们君王的健康干杯,
爲不列颠的光荣和财富干杯,
如她确有公正,我们真有自由,
那种光荣和财富就会永存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