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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申请哪一种类型的签证?

  1. 商务签证
  2. 旅游签证
  3. 父母申请美国探亲签证
  4. 留学生签证
  5.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6. 工作签证
  7. 家属探亲签证
  8. 新闻及广播媒体者签证
  9. 过境签证

对美国公司的忠告

关于如何能够得到非移民签证的相关问题美国公民咨询服务

拒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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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英文

关于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般信息

欢迎进入领事馆非移民签证信息处。在这里您将看到关于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般信息以及关于领事馆和领事馆区域的一些具体信息。

关于签证及签证服务相关信息,您也可以拨打签证及预约服务中心的电话4008-872-333或者拨打上海当地的电话021-3881-4611(国内国外均适用),想获取更多关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的信息请点击此处(在拨打预约中心的电话之前,请您到中信实业银行的任何分行购买签证预约卡或者登陆预约中心的网站 http://www.usavisainformation.com.cn/eng/index.aspx进行购买。)您同时可以登陆美国政府的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登陆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的网站http://www.uscis.gov/查询更多信息。

请注意沈阳领事馆只受理申请去美国的非移民签证,如果是关于移民签证和未婚夫/妻签证,请访问广州领事馆的网站(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iv)或者和签证预约服务中心联系。关于公民领养子女的移民签证信息请访问广州领事馆关于此项服务的网站(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acivu)。您也可以通过进入美国政府官方网站在子女及家庭一项内查询相关信息。

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管辖区域

如果您目前居住并且工作在沈阳领事馆所管辖的区域,您可以在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申请非移民签证。沈阳领事馆管辖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 

如果您居住和工作的地点不在这三个省,请到相应的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赴美签证申请。关于国内其它领事馆管辖区域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此处

签证面谈

预约签证的面谈通常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钟到下午五点钟进行。领事馆会在中国和美国的法定假日闭馆。(关于节日安排查询请点击此处。)签证面谈时间都是由签证预约服务中心来安排的。
关于沈阳和其它领事馆当前预约安排时间情况请访问如下网站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temp_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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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应该申请哪一种类型的签证?
    1. 商务签证
    2. 旅游签证
    3. 父母申请美国探亲签证
    4. 留学生签证
    5.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6. 工作签证 (H,L,O,P,Q)
    7. 家属探亲签证
    8. 新闻及广播媒体者签证
    9. 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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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非移民签证的相关问题的美国公民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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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最新重要信息

  • 2006年10月1日起使用电子签证申请表(2006.9)
  • 美国驻华大使馆延长F-1/F-2、J-1/J-2和 M1/M2签证有效期(2005.6)
  •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延长B-1, B-2类签证有效期条款(2005.1)
  • 从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开始收取SEVIS费用 (2004.9)
  • 北京大使馆开始启用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2004.3)
  • 美国签证的生物测定(2004.3)
  • 网上签证申请表(2004.2)
  • 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2003.9)

    领事馆区域划分


    北京: 北京, 天津,甘肃,河北, 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自治区,江西, 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 山东, 山西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dex.html

    成都: 重庆, 贵州, 四川, 西藏自治区, 云南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chengdu

    广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
    移民签证服务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iv/
    领养子女移民签证处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acivu/

    香港:
    香港和澳门
    http://www.usconsulate.org.hk/

    上海: 安徽, 江苏, 上海, 浙江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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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进行签证预约

    所有因私因公护照持有者都要和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来预约面谈时间。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是用户付费的服务系统。您拨打该中心的电话之前请先购买一张预先付费的加密电话卡。该卡可以从中信实业银行处购买。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的用户可以登陆签证预约信息中心(www.usavisainformation.com.cn/eng/index.aspx)的网站。此卡面额有两种,即:12分钟54元人民币和8分钟36元人民币。

    您可以通过拨打以下电话号码与我们的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中国国内的致电者请拨打4008-872-333;中国国内及国外的致电者均可拨打86-21-3881-4611(上海本地电话)。

    请注意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承担。

    该话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7点至晚7点;周六早8点至下午5点(周日和中国的节假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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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为美国驻北京大使馆、驻成都、广州、上海及沈阳总领事馆向申请人提供与非移民及移民签证有关的信息并预约非移民签证面谈时间。签证信息话务中心已于2004年6月3日恢复营业。

    关于赴美签证等候时间请登陆网站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temp_1305.html

    如何联系话务中心
    您可以通过拨打以下电话号码与我们的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中国国内的致电者请拨打4008-872-333;中国国内及国外的致电者均可拨打86-21-3881-4611上海本地电话。请注意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承担。

    提供的服务

  • 致电者可从该中心获取所有有关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类别及相关申请程序的信息。
  • 所有中国大陆的非移民签证面谈时间都将通过签证信息话务中心预约。
  • 该中心提供普通话、粤语、英语、闽南语以及台汕话服务。

    办公时间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的录音信息每周七天24小时对外播放。人工接听电话的话务员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7点至晚7点,周六早8点至下午5点。该中心在周日和中国的节假日关闭。

    付款方式
    该中心提供的服务需要"用户预先付费",费用为每通话12分钟收费54元人民币或每通话8分钟收费36元人民币。任何剩余分钟均可留待日后再次使用或转给他人使用。付款方式有:
    1. 中信实业银行销售的预先付费的加密电话卡
      所有能交纳赴美签证申请费的中信实业银行均出售预先付款的加密电话卡。每张售价54元人民币的电话卡将允许持卡人通话12分钟,每张售价36元人民币的电话卡将允许持卡人通话8分钟
    2. 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的用户可登陆签证信息中心的网站付款
      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的用户可登陆签证信息中心的网站(www.usavisainformation.com.cn/eng/index.aspx)付款。付款后将获得一个密码。支付54元人民币后用该密码可通话12分钟,支付36元人民币可用该密码通话8分钟
    签证预约付费方式将有变动
    从2005年1月1日起,签证信息话务中心将取消银行汇票或邮政汇款付费方式。已经通过银行汇票或邮政汇款方式购买到密码的顾客,其密码从购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有关赴美签证预约与信息咨询电话服务中心退款管理办法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可以退款:
    1. 客户购买电话信息服务费后,12个月内未曾使用过其购买的电话信息服务费的,以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脑系统核实该客户帐户信息,确定其话费未曾动用。
    2. 客户以邮局挂号信函或快递信函的方式,通知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要求退款的。
      1. 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书信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上海邮政信箱 122-063
      2. 要求退款的信件,请详细注明以下信息:
        • 客户姓名;
        • 客户的联系电话或地址;
        • 付款方式;
        • 要求退款的指定银行及帐户;
        • 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汇票购买电话服务费的,请提供邮局汇款单(复印件)或银行汇票(复印件),及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 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电话服务费的,请提供网上支付交易号及 密码;
        • 通过购买密码预付卡的,请回寄所购密码预付卡复印件。
    对于以上要求退款内容的信函,建议客户以邮局挂号或快递的方式寄出,以减少信函邮递过程的遗失。因客户邮寄或快递原因导致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收到信函的,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以下任何情况,不予退款:

    1. 客户已使用过其购买的电话信息服务费的,以上海新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脑系统核实该客户帐户信息,确定其话费已经使用或部分使用;
    2. 如客户发现在中信实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所购密码预付卡已经损坏,应当场在购卡银行要求退换; 如客户事后要求退换已购的密码预付卡(不管是否损坏),将不予退换;
    3. 中国各级外办部门所支付的咨询/预约服务费均按先服务-后收费的形式交纳,相应结算帐单一旦核实无误,费用收取之后,皆不予退款;
    4. 非中国各级外办部门的其他企业或团体机构所支付的咨询/预约服务费皆不予退款。

    退款处理时间
    对于满足以上退款条件的客户退款要求,我们会在接到客户信函后的一个月内,给予退款处理。对于不满足以上退款条件的客户退款要求,我们会在接到客户信函后的一个月内,给予不退款理由说明。

    签证申请


    在中国申请非移民签证,必须出示下列材料: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请点击相应表格下载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DS-156签证申请表-注意:所有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DS-156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各一页纸,必须印出正反两面,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规格的纸。

    DS-156 (英文)
    DS-156 (中文)

    DS-157签证申请表-注意:所有16岁以上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DS-157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只有一面,必须分别印在两张纸上,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规格的纸。请注意, 申请人填写DS-157表英文版第三项(Full Name in Native Alphabet)时应填写其中文全名

    DS-157 (英文)
    DS-157 (中文)

    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 —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所有申请学生签证(F)、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职业技术培训学生签证(M) 的申请人必须填写此表(中、英文各一页)。每份DS-158表分为两页,必须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且只能使用A4 或8.5x11英寸的纸张。

    DS-158 (英文)
    DS-158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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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

    每一位申请人的照片必须是无边框的,于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正面照片。"正面"是指申请人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 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 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 。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 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 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 包括脸和头发, 上下从头顶到下巴, 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大约为50毫米X50毫米)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 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可以是白色或浅色背景的彩色照片,照片无边框,需被订在或粘贴在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照片背景如有花纹或图案,或呈深色,将不被接受。

    从现在开始,非移民签证申请需递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照片。此类照片规格与美国护照照片相同。申请人可去任何照相馆要求拍摄此类照片,或直接去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相馆.自4月10日起,使馆只接受符合新照片标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

    The Sample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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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费用

    申请非移民签证需要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分支机构交纳人民币830元申请费 (无论签证批准与否,申请费概不退还)。面谈时,必须出具两张申请费收据。请注意无论签证批准与否,签证申请费概不退还。如果您已经交过申请费,但未能在收据规定的有效期内前来递交申请,您的申请费收据将作废,申请费概不退还。

    非移民签证费用
    获得L1和L2类签证的申请人在得到签证的同时需要交纳一百二十美元的签证费用。其它类别的非移民签证则不需要交纳此签证费用。

    加急预约申请

    所有签证申请人都需要通过签证预约信息中心进行签证面谈预约。如有下列原因要求加急预约的,签证处总领事会加以考虑:
    • 急需治疗的申请人和陪同申请人(如家长陪同孩子去治病等);
    • 家庭变故如死亡;
    • 紧急商务或公务旅行;
    • 在某些特定领域学习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在得到签证之前需要做特殊调查的申请人。
    在和签证预约中心做完了预约之后您可以发一份详细说明您具体情况和原因的传真给我们的签证总领事请用英文。我们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给予回复。我们的传真号码是024-2323-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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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进程及反馈信息

    关于沈阳和全球其他领事馆的签证预约等候时间以及反馈信息,请登陆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wait/tempvisitors_wait.php

    沈阳领事馆的签证处将会在面谈的当天下午四点钟发还申请人的护照。但是偶尔也会遇到一些我们难以预料的特殊情况和技术问题不能将护照及时的发给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在四点钟通知申请人延迟发护照的时间。

    对于那些不需要做指纹的十四岁以下的儿童和七十九岁以上的老人,我们需要做另外的核实,通常这项核实需要二十四小时才能完成。因此他们的护照会在第二个工作日的下午四点钟发还。签证官在面谈时也会告诉申请人。

    另外,有一定学术和专业背景的申请人也可能会需要一项额外的安全调查。这是一项常规的程序,通常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如果需要此项调查,在签证面谈的时候,签证官会告知申请人。为了完成这项安全调查,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最新的个人简历和出版物的目录。关于特殊调查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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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曾经获得过美国签证的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中信实业银行代办业务)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以及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
    • 上次获签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
    • 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属的使领馆申请签证,且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别与上次相同;
    • 填写申请表格时必须做到完整并准确,否则申请将被拒收。我们将要求这样的申请人前来面谈。
    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还有下列具体限制:
    •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
    • 再次申请F类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在交签证申请表的同时,附上有效的I-20表格。
    • 再次申请J类签证的申请人,需要附上DS-2019表,H类签证,需要附上I-797表。

    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免面谈递交签证申请服务。

    和其他申请人一样,这些申请人必须符合上述各种条件。此类申请人既可以通过当地的外事办公室也可在当地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递交免面谈签证申请。请注意,符合上述条件的免面谈申请人在得到签证之前,仍然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到领事馆做指纹采集。关于最新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要求,请点击此处

    中信实业银行的大多数分行收取人民币200元代理手续费,但也有个别分行收费略高。如欲了解更多有关通过本地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递交免面谈签证申请的信息,请访问他们的网站,网址为http://www.ecitic.com/citicib/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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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面谈

    在来领事馆进行签证面谈时,请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并在领事馆设立的标志前站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护照,填写完整的两份中英文表格,两张近期彩色照片(要求:五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不戴眼镜,露出两只耳朵。)申请费收据两联及其它面谈时所需要提供给签证官的材料。

    当地政府武警和领事馆保安将会根据签证信息中心提供给领事馆的名单对申请人进行核对。如果您对进入领事馆的预约面谈时间有任何问题,请提前和预约中心(4008-872-333)或者领事馆签证处(024)2322-1198联系。

    在您得到允许进入领事馆之前,需要通过安全检查。请注意一些物品是禁止带入领事馆的。如:笔记本电脑,个人电子物品,手机,照相机及其它电子装置/器件,小刀,香烟,打火机,罐装及瓶装饮料。
    同时请注意,领事馆内禁止吸烟。

    进入领事馆签证处之后,请将您的护照,填写完整的中英文申请表及签证面谈申请费的两联收据交给我们的领事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核实您所提供的信息,并确保表格填的完整准确,符合要求。他们将会回答您关于申请表相关疑问。

    交完了上述材料后,您需要等候做指纹采集。

    指纹采集过程是比较快而简单的。您需要按照要求将您的食指放在扫描器的中间指纹采集。整个过程不需要印油,通常三十到四十五秒之间即可完成。做完指纹之后,您就可以等候签证官叫名字,做面谈了。
    (关于其它相关信息,以及面谈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请点击"
    我需要申请哪一类签证?)"

    面谈结束之后,签证官会告诉您签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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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应该申请哪一类签证?

    关于非移民签证的不同类型请点击以下各项。

    想了解其它信息请登陆美国官方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联系签证信息服务中心.

    商务签证
    (B1)

    B-1签证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商务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但是不限于)

    • 参加科技,教育,学术会议或者商务会谈,研讨会等
    • 做报告
    • 在科学或者教育领域做独立的研究工作
    • 参加自愿服务的项目方案
    • 参加体育项目
    • 协商签订合同书
    • 参加短期项目培训
    • 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
    B-1签证对拟在美就业的人员无效。一般来说,有B1签证的申请人不会从美国的公司得到工资,关于工作签证的其他信息请点击
    工作签证部分。

    除了一般签证所需的申请表外,申请人同时需要考虑携带下面相关的材料:

    • 商业往来的相关材料及信函
    • 美方邀请公司或者合作方的邀请信。要求说明访问的目的及其它详细内容;双方合同或者协议书的复印件。所要检测或者购买的机器、软件、设备等的详细信息。本公司和美方公司的产品目录,详细的行程安排以及培训内容等。
    •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合影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等。

    以上所提到的几个方面的材料不是必须的,但是可能会对你的签证申请有帮助。

    旅游签证
    (B2)

    如果你去美国是旅游或者相关活动,包括观光,探亲访友,接受医学治疗,或者参加会议,您可以申请此类签证。
    B2签证并不适用于在美国工作。关于工作签证的其它相关信息,请见
    工作签证部分。

    除了一般签证所需准备的东西外,申请人同时需要考虑携带下面相关的材料。

    • 朋友或者是家庭成员的邀请信;参加会议或者是旅行团的确认件;证明旅行意图的材料;详细的行程安排;能够支付旅游费用的证明。
    • 如果是访问朋友或者亲戚,请提供他们当前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
    •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
    以上所提到的几个方面的材料不是必须的,但是可能会对你的签证申请有帮助。

    商业旅游签证
    (B1/B2)

    如果您去美国的目的伴有商务和旅游的性质,请申请此类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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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您的父母去美国

    经常有中国学生、工人和美国永久居民咨询我们有关为他们的父母申请赴美签证的问题,他们想知道怎样能使其父母亲符合条件,获得签证。根据我们的经验,有资格获得签证的父母很多,而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也不少。因此申请人与中国间的不可分离的约束力是签证官给上述人士的父母做面谈时的焦点问题,它帮助签证官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签证。
    • 如果申请人去过美国,他们在美国停留了多长时间?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超过6个月,他们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吗?(注意:申请人面谈时请带上美国移民局的延期批准证明)
    • 申请人从美国回到中国多久了?
    • 申请人在国内有几个孩子和孙子(女)/外孙子(女)?
    • 在美国的亲属是否曾回本国探过亲?
    • 申请人是否还工作?如果是,工作性质是什么?收入是多少?

    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好在面谈时说明上述情况。因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关系到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101(a)(15)B条的规定,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有永久住处,并且不准备放弃。换言之,在国外居留一年左右的申请人,难以证明自己在中国有极强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可确保他们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按时回国。

    在签证面谈过程中,同时需要准备下面相关材料。

    • 子女当前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如签证的复印件或者是绿卡的复印件。
    • 子女得到过美国签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 近期子女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照片。
    • 能够支付旅游费用的证明。
    •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等等。
    • 如果你父母从事的职业与科技及相关领域有关,或者曾参与相关的研究工作,他们同时需要带着自己的简历,以便做特殊的背景调查。

    经常有年长的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申请赴美签证时会被拒签,即使他们有移民局的延期批准书也不能获得签证。通常,这些申请人在美国居住了一年或更长时间,回中国不久即又申请赴美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确保他们回国,因此他们不符合再获得签证的条件。这种情况下的父母最好邀请他们在美国的亲人回中国探亲。

    其它信息请访问政府的官方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联系签证预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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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签证
    (F1, M1签证)

    F1-一些院校和语言学校的学生签证
    M1-职业培训技术类的学生签证

    请在此阅读有关 "美国总领事带队宣讲签证"秘诀"" 和 "美使馆签证官澄清传言"

    所有签证申请人必须来领事馆亲自进行面谈。签证面谈时间可以通过签证预约中心来安排。

    为获得赴美留学签证,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 唯一的目的(不仅是首要的)是学习;
    • 必须打算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每周多于十八个小时);
    • 已无条件的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
    • 申请学生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英语水平来完成学习任务。这也是与申请人面谈多数采用英语进行的原因。在接收信中或者I-20表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完成学业后有归国计划。

    所需要的材料:

    • 填写完整的DS-156,DS-157和DS-158中英文申请表;
    • 两张白色背景50mm*50mm的彩色照片;
    • 申请费收据的两联;
    • 学校或大学发给的I-20表格;
    • 如果I-20表是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以后签发的,需要另交SEVIS费用的收据;
    • 申请人被入学的学校接收的证明信;
    • 已无条件的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的证明;
    • 在不从事未经许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学费、生活费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全部费用的证明。
    • 申请人还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出具一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资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包括所学的科目及成绩)、TOEFL 成绩单以及学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绩,如GRE、GMAT 等。

    额外材料:

    • 详细的个人简历以及完整的出版物的列表.点击此处参考可采用的个人简历样子及个人简历模式.
    • 证明你有足够的社会,经济约束力和其它因素促使你在完成学业之后离开美国。这些可能会包括你的户口,财产证明(你自己的,而不是你父母的),银行出具的证明等。

    特殊核查
    对有一定学术或者专业背景的申请人和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申请人,根据美国当前法律和安全法规,需要额外的安全核查。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或者研究领域是与科技有关的则需要此过程。此项核查需要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出版物详单以及出行目的。(请提供研究或者工作领域、大学、联系人、在美中两方的资助人的相关信息。)点击
    此处参考个人简历样本及个人简历格式。
    目前这项安全核查所需要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

    家属
    如果你的配偶或者子女打算和您一起去美国,我们建议他们跟您一起进行签证面谈,同时他们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 每位F2申请人的 I-20表格;
    • 请提供SEVIS费用的收据:如果F2的I-20表是于2004年9月1日后签发的;
    • 结婚证书原件;
    • 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任何出生时的证件。如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明等等。
    • 证明家庭关系的生活照片。

    当然您的家属也可以自己单独申请,不和主申请人一同签证。关于这方面更多的信息请点击家属部分。

    返签的学生
    和第一次申请一样,您需要准备并提供相同的材料给签证官员。其它的一些能够证明你有能力继续完成学业的材料和证据也可以考虑在面试时带好。

    如果你是个返签的学生,同时你的上一次签证过期日距离现在还不到一年,你也可以递交中信银行,条件是:

    • 此次目的和上次一样,进行同样的项目;
    • 身份相同;
    • 上次的签证不在科技相关的领域,不需要特殊的核查。

    请记住,可能这一次您需要特殊的许可,尤其对那些从事科技领域研究或者工作的签证申请人,即使你上次的申请并没有要求这项核查。见特殊核查部分。

    如果你打算递交中信银行,请别忘记将你的I-20表格连同最新的个人简历和出版物的详单一同交给他们。详情见中信实业银行代办业务.

    公立学校
    参加美国的公立学校有某些特殊限制,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在五年之内不会得到另一个签证。

    这些限制只适用于持有F-1签证的学生,并不适用于在公立学校学习的陪读的申请人,如持有F-2,J-2或者H-4的人员。同时这些限制也不适用于在私立学校学习的F-1签证的申请人。

    这些限制有:

    • 在美国公立学校学习的学生学习时间必须在一年之内。入学时间在1996年11月30日之前的不受此限制。
    • F-1签证不能再发给到美国参加过公立小学或者中学(幼儿园到八年级)及成人教育学习项目的申请人。
    • 在得到公立学校F-1签证之前,申请人必须出示美国公立学校已经得到学校算好全额的,没有补助金的每一次重要的教育花费。这项应该在I-20表中有说明。签证官员可能会要求确认付款的收据或者已取消的支票的复印件。

    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我需要什么时候申请学生签证?
    2001年9月11日后,由于签证的批准涉及到国家安全,所以对签证审核进行了大范围的改变。在你旅行出发日期前申请好你的签证是非常重要的。

    只要你准备好所要求的材料和信息,你就可以申请签证。我们鼓励学生早点申请签证。如果申请需要特殊的核实程序,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完成。

    请牢记,6月,7月和8月是领事处最繁忙的时候。在这其间,很难得到预约面谈的时间。学生们需要提前计划以避免去大使馆的多次旅行。在繁忙的月份,通常会通过签证信息中心为学生提供特殊的签证面谈预约时间。

    但是,请注意:美国领事馆只能在学生I-20表注明的上学登记日期前的90天或少于90天签发学生签证。如果你提前申请的时间早于90天,我们将推迟发签证的日期直到准许的时间。在此其间,可以进行特殊核实的工作。

    我什么时候可以启程去美国?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规定,所有初次到美国留学的学生可以在I-20表上注明的开课日期前30天进入美国。请你在旅行前认真考虑这个日期。

    学生要想更早地进入美国(比开学日期提前30天以上),必须有资格并能获得一个旅行签证。在旅行签证上明确注明旅行者有打算在美国学习,在入境时,旅行者需要在入境口岸向移民官员解释清楚学习目的。在学习开始前,他/她必须更换非移民签证类型,即填写I-506表申请更换非移民签证类型。同时需要向国土安全部递交要求的I-20表。此I-20表原是由国土安全部颁发的。请注意:这个过程需要额外的140美元的费用,而且这个申请人直到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学习。

    我持有F-1签证可以在美国停留多长时间?
    当你持有学生签证进入美国时,你通常被允许停留到学生身份结束为止。也就是说,你只要是全职学生,你就可以一直停留在美国,尽管你的F-1签证在你在美国其间过期。对于已经完成I-20表上的学业和授权的实习的学生,在离开美国前可以额外停留的时间,请参考下列内容:
    • F-1的学生:额外60天,准备从美国离境,或转到另外的学校
    • M-1的学生:额外的30天,准备从美国离境。只要该学生一直坚持其全日制的学习并保持其全日制的状况,就可以批准这30天准备离境的时间。持M签证的学生为完成全部学业可以获得长达三年的延期。

    举例说明签证期限的问题:如果你获得了一个5年的学生签证,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1月1日,那么你可以被允许入境美国完成在美国的全部学习(通常在你的护照或I-94卡上简写为D/S)。只要你是全日制学生,你就可以一直停留在美国。即使你的签证在2006年1月1日到期,你还停留在美国,你仍然是一名合法的学生。但是,如果你持有一个过期了的签证离开美国,在你回美国继续学习前需要重新申请一个新的签证。在美国不可以重新申请或延期学生签证。此签证必须在美国驻外的使领馆申请。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 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 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申请人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我是一个F-1/J-1/M-1签证申请人。领事馆已经审阅了我的材料,我怎样做才能加快我的申请进程?
    非常感谢你的耐心。按照美国国务院的最新法律规定,申请留学和在某些科研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人需要华盛顿的审批意见。这至少需要四周时间。一旦审批完成,领事馆签证处会通知你。你可以给签证处打电话询问你的个案进程或留下最容易找到你的电话。不管怎幺样,在华盛顿审批之前,我们是不可能处理你的个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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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学者
    (J1)

    "J"类 交流访问学者计划旨在促进在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交流。参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各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以研究培训和示范专业知识或技能为目的的访问学者。

    "Q"类国际文化交流的签证签发给去美国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表演者或有特殊才能的表演者或专业人员。关于此签证请详见临时工作签证部分.

    所有申请人必须亲自到领事馆进行见证面谈,面谈时间可以通过签证预约咨询中心安排

    所需要的材料
    • 中英文各一份的DS-156,DS-157,DS-158表格;
    • 两张近期50mm*50mm,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 签证申请费用收据的两联;
    • 组织者及大学发给的DS-2019表格;
    • 如果DS-2019表格是2004年9月1日以后签的,则需要提供支付SEVIS费用收据;
    • 美国组织者或者大学给你的接收信;
    • 在不参加未经许可的工作的条件下,有能力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要学费以及生活和其他费用的证明。

    特殊要求:

    • "J"交流访问者必须有足够的学术准备和英语语言知识以保证申请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机构或其他研究机构进行整个过程的学习。如果申请人的英文水平不足以让其完成整个学业。学院须出具文件证明为其安排特殊培训以提高其英语水平。
    • 按照"J"交流访问学者计划参加医学专业本科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几项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必须已经通过外国医学专业生考试。证明有足够的英语语言知识;必须在完成交流项目后回国居住两年,必须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期限到达后离开。作为访问学者赴美进行考察咨询,教学或研究而不行医的医生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其它材料:

    • 详细的个人简历以及完整的出版物的列表。点击此处参考可采用的个人简历样本及个人简历格式。
    • 证明你有足够的社会、经济约束力和其它因素促使你在完成学业之后离开美国。这些可能会包括你的户口,财产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等。
    特殊核查
    对有一定学术或者专业背景的申请人和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申请人,根据美国当前法律和安全法规,需要额外的安全核查。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或者研究领域是与科技有关的则需要此程序。此项核查需要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出版物详单以及出行目的。(请提供研究或者工作领域、大学、系、联系人、在美中两方的资助人的相关信息)点击
    此处参考可采用的个人简历样本及个人简历格式。
    目前这项安全核查所需要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

    两年的国外居住要求
    根据INA212条款,交换学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 交换学者所参加项目的全部或一部分费用直接或间接的由美国政府或者交换学者所在国家的政府或者最后的居住地的政府来支付;
    • 交换学者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在项目期间服务于特殊知识或者特殊技能领域。
    • 进入美国的交换学者接受研究生医学教育或者培训。
    根据INA212(e)条款,交换学者至少回国居住两年或者对此得到豁免的情况下,才能将其身份改为H,L,K,或者合法的永久居民。这样的豁免可通过以下5个基本要素:无反对意见,阻挠或迫害,Conrad项目,或者政府所感兴趣的。

    家属
    如果你的配偶或者子女打算和您一起去美国,我们建议他们跟您(即主申请人)一起进行签证面谈,同时他们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 每位申请人的DS-2019表。
    • 结婚证书原件。
    • 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任何出生时的证件。如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明等等。
    • 证明家庭关系的生活照片
    当然您的家属也可以自己单独申请,不和主申请人一同签证。关于这方面更多的信息请点击家属部分。

    常见的问题
    什么时候我需要申请签证?
    2001年9月11日以后,涉及到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签证审批作相应调整。在你旅行之前,提前申请签证是很重要的。你可以在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及材料后,马上来申请签证。我们鼓励所有的申请人提早申请以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所须的特殊审查程序。

    请记住六月,七月和八月对于大多数领事处来讲都是最忙的时候,在这段时期预约签证时间也是最困难的。申请人需提前计划以避免重复去大使馆。J1的预约可以通过话务中心来约到时间。

    我的签证批准了: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美国?
    国土安全局规定所有的交换学者,和交换学者的配偶子女须在其DS-2019表上说明的项目开始日期前30天或少于30天进入美国。请你在计划行程的时候认真考虑此日期。如果你试图在项目开始之日多于30天进入美国,移民官员会拒绝你进入美国并且由你自行承担费用。30天的期限并不适用于目前返回继续从事交换项目的申请人。

    我的项目结束之后允许我在美国停留多长时间?
    交换学者配偶及子女不允许超过DS-2019所规定的期限,再加上用于回国旅行的30天。这30天是指从交换项目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用于国内旅行或者为离开美国做准备,并无其他目的。配偶或子女(J2签证的持有者)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交换学者的停留时间(J1签证持有者)。

    更多的信息请登陆国务院的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与签证信息中心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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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临时工作签证
    (H, L, O, P, Q 签证)

    具体分类
    移民规划法案为打算在美国短期工作的申请人提供了几种非移民签证的类型。在括号内标明的类型是有数量限制的。
    • H-1B类型适用于从事特殊职业的申请人,这些领域要求具备高水平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应用,同时要求较高教育水平的专业知识。这一类型要求劳工部颁发工作证明(65,000)。这一类型也适用于政府之间的研究与发展,或者由国防部组织的合作生产项目(100);
    • H-2A 类型适用于短期的或者季节性的农业工人;
    • H-2B类型适用于短期的或者季节性的非农业工人。这种签证类型要求劳工部颁发的短期的工作许可证(66,000)。
    • H-3类型适用于学员但并不适用于医疗或学术领域。这种类型也适用于残疾儿童教育的实践培训(50)。
    • L类型适用于公司内部具有管理,执政或者特殊知识能力的员工。他们曾经连续受雇于海外一年并且在三年内将要受雇于分公司,子公司,下属公司或者美国同一雇主。
    • O-1类型适用于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或者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或者在电影和电视领域具有杰出成就的人才。
    • O-2类型适用于那些跟随O1申请人,并给予其在艺术或体育演出方面的帮助的申请人。
    • P-1类型适用于被国际公认的个别或团体运动员,或娱乐团体成员。
    • P-2类型适用于根据相互交换项目进行演出的艺术家或艺人。
    • P-3类型适用于参加独具文化特点演出(P-1)的艺术家或者艺人。
    • Q-1类型适用于那些参加以提供实践培训,工作及分享历史,文化和国家传统为目的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的申请人。
    批件
    H, L, O, P, 和 Q类 签证允许其持有人在美国工作。其要求在美国的公司或组织首先给移民局提交一份允许雇佣外国工人的批件。如果批件得到批准,I-797表将发给公司并且让你来申请签证。请注意:如果根据移民规划法案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即使批件批准,也不能保证申请人得到签证。

    所需要的材料:

    1. 两份完整的DS-156DS-157(16岁和16岁以上的申请人)表格,一份是中文,一份是英文。在中信银行和领事馆可免费得到表格,或者下载表格(请参见签证申请表格信息). 当你填写完表格的时候,需包括识别你名字的标准中文电码。
    2. 两张近期彩色照片(50mm*50mm)(2英寸/5厘米见方). 。请参见最新的照片要求
    3. 一本多于六个月有效的护照。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在进入美国的时候护照需要至少有六个月的有效期。
    4. 批件通知,I-797表。
    5. 建议申请人面谈时携带一份I-129申请材料
    6. 对于L签证需要付人民币996元(120美元)的签证费。
    其它文件和要求:
    除了H-1和L-1的签证申请,其它签证申请人需要证明与居住地有着紧密的不打算放弃的联系。
    • 证明与中国有紧密联系的个人材料,(并不仅限于)如银行存款,工作证明,工作卡,财产证明,户口,结婚证明,家庭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旅行证明。
    • 文化交流者必须年满18岁而且能够有效地进行其国家文化象征的交流。
    特殊核查
    对于在一定研究领域或者具有一定学术或专业背景的申请人,根据美国政府安全规定,此类需要作进一步的核查。如果你在科学或技术领域工作或学习,这就有可能作核查。核查程序需要一份详细的简历,发表论文的目录,研究或者工作的领域,大学、系、联系人,在美国和中国资助人的信息。点击此处参考
    简历的样本及格式
    目前核查的过程须一个月的时间。

    家属
    如果你的配偶和/或孩子计划与你一起去美国,他们和作为主申请人的你一起来面谈是比较好的。更多的材料:
    • 结婚证书原件;
    • 出生证明原件和任何其它在出生时的原件材料,独生子女证,接种疫苗和健康证明。
    • 证明家庭关系的照片。

    当然你的家属也可以没有主申请人陪同随后来申请签证。更多所需信息请参见家属一章。

    Q-1文化交流者除外,以上其他签证类型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为了陪伴主申请人可视为非移民申请人。得到签证的临时工作者的配偶或孩子不可以在美国工作。主申请人必须能够表明他或她能够在美国支撑整个家庭。进一步的信息可登陆国务院的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与签证话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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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的签证
    (F-2, J-2, L-2, H-4 签证)

    为了得到一个可以短期在美国陪同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他或她是,M-1,
    H-1,H-2,或L-1签证的持有人的配偶或孩子,并愿意陪同,看望或陪伴主申请人。

    签证的特殊信息:

    • F-2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J-2签证:签发给访问学者(J-1 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M-2签证:签发给参加专业的或其他被承认的非学术机构的培训的留学生(M-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H-1或H-2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L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如果你的配偶和孩子计划与你一起去美国,他们和作为主申请人的你一起来面谈是比较好的。

    所需材料
    除了要求你和你配偶的文件外还需在面谈时提供以下材料:

    • 结婚证书原件;
    • 出生证明原件和任何其它在出生时的原件材料,独生子女证,接种疫苗和健康证明;
    • 证明家庭关系的照片;
    • 每一位F2 申请人需要携带他或她自己的I-20表;
    • 每一位J2申请人需要携带他或她自己的DS-2019表
    • 有批件的配偶(H4,L-2)需要提供主申请人的I-797表。
    当然你的家属也可以没有主申请人陪同随后申请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应该提供:
    • 能够建立主申请人签证情况的文件,比如护照的复印件,签发的签证,和主申请人的I-20,DS-2019或I-797表。
    • 主要的签证申请人要有足够的有效资金来赡养相关亲属的证明,家庭成员在美国期间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经济负担,或有非法工作的记录。

    其它相关信息请登陆美国国务院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与签证预约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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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和广播媒体业者的美国签证类型
    (I签证)

    美国签发给新闻和广播媒体的非移民签证因访美目的不同而种类不同。

    • 以进行现场实事报道为目的而去美国的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业及其它媒体组织的工作人员应签发I(媒体代表)签证。他们不需要批准书,但要提供媒体工作资格证明。
    • 为了参加带有艺术性质节目制作而去美国的媒体代表在申请签证前应有INS的批准书。根据不同情况,一般是H或P类批准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O、L和Q类批准书。电视、广播和电影制作公司最好从律师事务所找一名有媒体工作经验、可为目前制作的项目提供特别建议的专家律师。
    • 以出席会议、购买或销售媒体设备或购买播映权的媒体代表,一般被认为是普通商务访问者,可持B类签证。

    如有其它疑问,请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http://www.travel.state.gov/或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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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境签证
    (C签证)

    过境签证签发给计划到达最后的目的地的途中经由美国或在美国过境的申请人。

    C签证申请人所必需的材料:

    • 两份完整的DS-156和DS-157表,其中一份英文,一份中文。
    • 两张近期5X5厘米的彩色照片
    • 两联中信银行的MRV费收据
    过境签证的申请人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 到达目的地国家的签证。
    • 解释他们访问目的的相关文件。
    • 他们将返回自己的国家或永久停留在非美国的国家的证明。
    • 如果申请人已经做了机票预留,也应提供航班详细信息。
    2003年8月2日开始,无需签证可过境(TWOV)条款被无限期中止,目的是为了美国及其居民的安全考虑。此前在此条款下有资格在美国过境的访问者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将不再被允许从美国过境。此变动不影响在签证互免条款下的合格申请人去美国。

    如有其它疑问,请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http://www.travel.state.gov/或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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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能够得到非移民签证的相关问题美国公民咨询服务

    领事馆没有足够的资源会见每一个对具体签证案件感兴趣的人,因此,我们不会为此目的安排会面。

    询问时间

    总之,为了提供直接与领事谈话的机会,美国公民可以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5:00至5:15之间与领事直接面谈。

    总体和具体案件询问会根据先来先服务的原则来执行。所有在这十五分钟期间来的美国公民都有机会直接与领事谈话。5:15以后将不允许入馆。

    只有美国公民允许利用这个机会。其它国家的公民(包括美国合法永久居民)都不被提供这个机会。

    书面联系

    美国公民也可通过给领事处发传真和寄信的方式询问有关发放非移民签证的问题。但是,由于大量的此类书信,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也应该带来所有相关书信的复印件。传真和信件应该内容详细,并包含申请人全名,出生日期,如果可能,还需要注明签证申请日期。
    我们的传真号码:024 2323-1465.

    在申请人面谈期间,邀请中国公民到美国和希望陪同他们面谈的美国公民,请在等候大厅里等候。并且请注意,由于每天安排大量的面谈,签证领事不会在申请人面谈结束之后马上与美国公民讨论此问题,美国公民可以在每周一至周四,下午5:00到5:15之间来领事馆与签证领事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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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移民签证给美国公司的忠告

    美国公司经常希望邀请中国商务伙伴或客户到美国进行开会,合同洽谈,设备检查、购买或其它相关的商务活动。

    我们鼓励申请人在面谈时递交从美国公司发来的邀请信。为了你的申请人和贵公司的信誉,这封信件应该扼要,准确,和可信,并且应该由负责这次访问的贵公司雇员签字。
    商务邀请信应该包括名字、出生日期和每一个曾经被贵公司邀请过的申请人的护照号码。你的信函也应包括贵公司的联络信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以方便面谈时签证领事有更进一步的问题。

    所有你希望签证领事在做签证决定时看到的材料,应该全部交给申请人,让他/她在面谈时递交上来。每一个/组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递交材料。如果一份特殊材料没交给申请人,并且在面谈时没有递交到签证官手中,那么可以认定签证官没看到它。

    如有其它疑问,请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http://www.travel.state.gov/或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

    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3881-4611。从中国国外致电者可拨打号码(86-21)3881-4611。请注意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完全负担。

    更多有关在中国的商务信息请访问美国领事馆商务处网站http://www.buyusa.gov/china/en/

    对拒签的重新考虑


    审批签证的领事作出的决定就是最终的结果。对于一个申请人可以申请多少次签证,以及两次签证申请之间间隔多久,领事馆没有限制。但是,如果已经被拒签了三次,我们建议至少一年后,或者等到他们的情况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后,再重新申请。

    常见问题关于更进一步的拒签的信息

    怎样与我们联系

    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14纬路52号

    电话: 024 2322-1198
    传真: 024 2323-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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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对申请签证的办理过程或我个人的案子投诉,我应该怎么办?


    所有的申请人都有得到礼貌,高效,平等对待的权利.如果你觉得在签证的申请过程中得到不公正的对待,你应该写信给总领事叙述当时的详情。若经调查你的问题属实,我们会加以改正。我们的传真号码是(024) 2323-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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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普遍的问题
    批准和拒签 隐瞒真相 学生签证问题 普遍的问题
    我应该在打算旅行多长时间申请签证?
    请在你旅行前申请好你的签证.我们会在当天下午四点钟还给申请人护照,有些不可控的因素会延误返回申请人护照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但我们会及时通知申请人)。此外,因为我们受理大量的申请,但这不会因为为了给某些没有及时得到护照的申请人提供服务,而影响我们对大多数申请人的服务.还有请记住在繁忙的夏季和节假日, 签证的面试申请可能要比平常时间长, 所以请提前计划好.
    关于预约请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4008-872-333
    关于当前预约的等候时间请访问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temp_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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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帮助我申请签证?
    是否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不需要请旅行社代办。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但在我们这儿,表格是免费发放的。旅行社还要收一大笔钱,承诺申请人能得到签证。依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听信中间人的话,在回答问题时不说实话。其实,诚实的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不诚实的回答,会让人怀疑整个签证的申请。若你对签证程序有特别的问题,我们建议你联系签证信息话务中心。联系在国内请拨(86)4008-872-333,如果在国外请拨(8621) 3881-4611。

    批准和拒签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签申请人的签证?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条(b)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该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束缚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根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作出证明.

    领事的工作是有难度的。他们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得到一个短期签证。多数情况是在一个简要的面谈和阅读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之后,给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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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你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你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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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我应该带什么材料证明我在中国有很强的约束力?
    记住,有些应该留在家里的个人物品是不允许带入领事馆的。因为他们会对领事馆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这些物品包括: 电子设备(包括便携小刀),香烟,打火机, 以及某种罐装或瓶装液体。
    有用的文件可分为三类:家庭文件,个人经济和商业文件。家庭文件包括:你的户口, 结婚证书孩子的出生证明, 学位证明或职业执照。个人经济文件,可能包括你的房证,银行存折, 存款证明或汽车执照。商业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证,提单,发票, 和其他可以证实你有正常和稳定收入的文件。这只是列举一些例子,在每个申请的案例里,还会有其它相关的材料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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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发信或传真,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提前给我们写信没有用。你应该在面谈时带上这封信和其它材料。面谈的地方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的场合。

    如果我带了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那是否意味着我可以得到签证?
    不是。上面列举的文件只是可以帮助你证实你有资格得到签证的一些选择。你可以带来以上列出的所有材料,尽管如此,你可能还是缺少在中国的约束力。关键的问题是文件里的内容,而不只是把这些材料拿给签证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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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显示的你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你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你有移民倾向,而你必须能证明你的整体情况迫使你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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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你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你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你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不是。如果你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你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并且你能在美国境外建立具有说服力的关系,你就能再次申请签证。

    被拒签的申请人是否必须等到3-6 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交能够证明你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你就可以重新申请。如果你的情况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并且你将提供给领事最近已经看过的材料,你的第二或第三次申请获取签证的机会是比较低的。在这种情况下, 可能比较好的是,等到你的个人情况有实质性的改变后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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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 214 条 (b) 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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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在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权力、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保证信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关系。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与此类似,它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但是,签证官会将它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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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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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我们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我们通常只需要确定你的身份或者弄清楚一两个问题。而且,如果面谈时间过长,申请人等候的时间则会更长。为了对每一个申请人公平,提供给每一个人公平的面谈机会,我们必须要迅速而高效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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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美国朋友能直接与领事咨询我的申请吗?
    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沈阳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一到星期四下午5:00-5:15出面接待。咨询的原则是谁先到谁先问。在这段时间内,到使馆的所有美国公民将有一次与一位领事对话的机会,下午5点以后到达的任何一位咨询者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被接待。
    只有美国公民才有这个机会来领事馆面谈。其他国家的公民,包括美国永久居民不拥有此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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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我对签证申请手续或签证案不满,该怎么办?
    所有申请人都有权力得到礼貌的、高效的、平等的待遇。若您觉得在申请签证时,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请给总领事发传真,说明事情经过。若经调查属实,我们将加以改正。我们的传真号是:(024) 2323-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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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瞒事实
    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照实说。如果您符合条件,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但是,如果您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我们就很难相信您提供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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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需要隐瞒我在美国有近亲,我正在申请移民,我曾被拒签过等事实?如果我对使馆有所隐瞒、提供错误信息或假文件,会有什么后果?
    造假的后果非常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有关事实,或做不属实的陈诉,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批准了的签证申请还会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的某些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中国的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不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的人将被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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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签证问题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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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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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F-1/J-1/M-1签证申请人。领事馆已经审阅了我的材料,我怎样做才能加快我的申请进程?
    非常感谢你的耐心。按照美国国务院的最新法律规定,申请留学和在某些科研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人需要华盛顿的审批意见。这至少需要四周时间。一旦审批完成,领事馆签证处会通知你。你可以给签证处打电话询问你的个案进程或留下最容易找到你的电话。不管怎幺样,在华盛顿审批之前,我们是不可能处理你的个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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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我对申请美国签证还有其它疑问该怎么办?
    如有其它疑问,请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
    http://www.travel.state.gov/, 或与签证信息话务中心4008-872-333联系。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3881-4611。从中国国外致电者可拨打号码(86-21)3881-4611。 请注意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完全负担。有关某个具体签证案件的疑问可传真至非移民签证处,传真号码为(024)2323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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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知:

    2006年10月1日起使用电子签证申请表(2006.9)

    200611日起,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要求所有的非移民签证申请(DS-156表)在递交时使用电子签证申请表,该表可以在 http://evisaforms.state.gov/. 上找到。通过使用该表,领事处可以向所有的申请人提供更快的服务。

    网站简便易用。在线填写申请表之后,申请人必须将表格打印出来并在签证面谈时递交此表。任何个人信息不会在线递交或记录。

    许多旅行代理点收取合理的费用提供在线填表服务。如果申请人接受代填电子签证申请表或其它申请表的服务,那么提供服务的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每位申请人必须在他(她)的申请表上签名,并对递交的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电子签证申请表只能用英文完成。非英文字母不能在线输入。自200611日起,领事处不再要求使用中文申请表。 

    具体说明

    具体说明请见下,或访问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网站.

    打印出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后,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还需在一些空格处用中文手写一些与英文信息相同的内容。以下的地方需要额外提供中文:

    6.     写下姓的中文字,以及相应的中文电码。.

    7.     写下名的中文字,以及相应的中文电码。

    8. 曾用姓氏    写下其它曾用姓氏的中文字。

    9. 曾用名字    写下其它曾用名字的中文字。

    15. 家庭住址    用中文写出家庭住址。

    20. 就职单位或学校名称和地址    用中文写出就职单位或学校的名称和地址。

    21. 现时职业    用中文写出现在的职业。

    美国驻华大使馆延长F-1/F-2、J-1/J-2和 M1/M2签证有效期

    刊登于2005年6月14日

    在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愉快地在此宣布:自2005年6月20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总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人颁发12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的学生签证(F-1/F-2)、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1/J-2) 和职业培训签证(M1/M2)。 此前这些类别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入境次数为两次。

    基于对等原则, 中国外交部已同意从6月20日起为赴华学习、学术交流和进行职业培训的美国公民同样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中美双方将原则上为对方合格公民颁发最长有效期的这些类别的签证,但双方可根据各自的法律及规定,在个案基础上限制签证有效期及入境次数。

    本馆相信,继2005年1月达成的延长商务及旅游探亲签证的协议后, 现在达成的延长学生签证的协议, 将极大地增进中美双方的相互理解。 签证有效期的延长意味着学生旅行者无需频繁申请签证,节省了时间和金钱,使学生假期探亲和处理紧急事务的旅行更加方便。此协议的签定表明,美国一直对吸引中国及其它国家的富有才华的学生来美国校园怀有兴趣。

    我们非常高兴地宣布:与2004年相比, 2005年到目前为止学生签证申请的数量及颁发的学生签证数量都有明显增长。

    • 2004年5月,美国使馆和其4个驻华领事馆共颁发了1518个F-1(学生)签证, 309 个J-1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 2005年5月,美国使馆和其4个驻华领事馆共颁发了2314个F-1 (学生)签证和617个J-1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美国大使馆延长赴美商务、观光签证有效期

    2005年1月7日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愉快地在此宣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临时赴美商务(B-1)或观光(B-2)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不合格者除外)。之前此类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

    基于互惠原则,中国外交部也同意为临时赴华商务旅游的美国公民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中国外交部于2004年12月就此交换了外交照会。

    本馆相信,这一相互延长签证的互惠政策将大大有利于经常往返中国和美国的旅行者。签证有效期的延长意味着这些频繁往来于两国的旅行人员无需经常申请新的签证,因而节省了他们的时间,金钱,更加便利了他们的旅行。

    在2004年美国驻华大使馆以及美国驻华的其它4个总领事馆共签发了228,600个非移民签证。其中,173,140个签证或者超过77%的签证是短期商务签证(B-1)或者旅游签证(B-2)。美国驻华大使馆认为,在这些持有短期商务或旅游签证的旅行者中,十分之一的人每年要不止一次地访问美国。


    申请学生及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申请者请注意

    2004年9月1日起"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收费生效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最近宣布开始执行"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收费。自2004年9月1日即刻生效起,每个被颁发I-20或者DS-2019首份表格的申请人有责任在申请签证前支付这笔费用。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申请人则被免除支付这笔"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大部分继续学业和访问的学生与交流访问者也将不必支付该项费用。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付费定为100美元。某些短期交流访问者将减少费用,仅支付35美元。所有必须支付"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的申请者同样也要填写I-901表格。该表格可以通过http://www.fmjfee.com/互联网网站在线获得。

    目前,SEVIS费用可以通过信用卡在互联网上支付,或者用国际汇款支付,或者在美国货币可支付情况下通过美国国内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美国已选中国参加可海外付费的试点计划。初步的计划是能够在中国的本地银行来支付这笔费用。然而,该付费选择方式目前还没有实行。请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有关此项付费选择的最新资讯。

    SEVIS,I-901费用由美国国会授权,以支持收集和管理在美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的自动系统,保证他们维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欲知更多有关SEVIS费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SEVIS费用的相关网站,地址是http://www.ice.gov/sevis.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开始实行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

    刊登于2004年3月

    从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起,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将开始对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实行采集生物特征---即扫描指纹的措施。这项措施基于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及签证入境改革法第303项法令的指示。其他美国领事馆也将在近几个星期内开始进行采集指纹的工作。

    该法律要求美国政府从2004年10月26日起向国际访客签发的签证及其它旅行和入境文件必须"电脑可读、有防伪功能并含生物特征"。

    含生物特征的签证将能更快捷、更准确地核实旅客的身份,在保护旅客身份的同时也使旅客入境美国口岸的程序更安全。申请人的生物特征将在美国入境口岸受检,以确定出示签证者与签证获签者是否为同一人。

    在申请非移民签证面谈开始时,申请人的左右食指将经过无墨电子扫描。采集指纹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增加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分钟,在大多情况下只需数秒时间即可。指纹的电子信息将被储存在一个电脑信息库内,供国土安全部的移民官员在美国入境口岸查看。

    这项面向全球的生物测定措施始于2003年9月。迄今为止,全球已有70多个美国使领馆采取了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其中包括位于亚洲的几个使领馆。截止至2004年10月26日,所有签发签证的美国大使馆及领事馆都将对申请人实行此项措施。

    除因公赴美旅行的外交或政府官员外,所有年龄介于14--80岁之间的美国签证申请人均被要求进行指纹扫描。这意味着某些以前具有免面谈资格的申请人将必须亲赴使领馆进行指纹扫描。如欲得知更多相关信息或预约面谈时间,请致电我们的签证信息话务中心,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免长途电话费),从中国国内或国外致电者均可拨打电话(86-21) 3881-4611(上海本地电话)。

    怎样进行指纹扫描:

    1. 请听从领事官员的指示。
    2. 当官员要求你扫描右手指纹时,请将右手食指置于红色方框正中并用力按压。
    3. 当官员要求你扫描左手指纹时,请将左手食指置于红色方框正中并用力按压

    美国签证的生物测定

    刊登于2004年3月

    在下几个月的时间内,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及各领事馆将对大部分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进行指纹扫描。具体日期将待各使领馆技术准备完成后和必要设备安装情况而定。

    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法中,国会指示在颁发签证时必须进行生物测定(指印扫描)。

    已有63个领事处已经成功地采用了指纹扫描手续,其中包括香港。在今年10月26日之前,美国所有驻外颁发签证的使领馆必须对非移民签证申请进行指纹扫描。

    执行此措施时,国务院没有将任何一个国家或使团特定在外。这个加强安全的措施是美国改进边境安全的全面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也将更好地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

    扫描本身非常快,只在整个审理手续中增加了几秒钟的时间。领事官员在与签证申请人面谈时申请人在窗口只需将两个食指放在一个小的扫描器上,其食指即被电子扫描。

    扫描不需印油。

    申请人如拒绝提供指纹,他的申请将被拒签。当然,如果申请人以后决定提供指纹,那我们在考虑他的申请时,不会因此带有任何偏见。

    下列申请人可免除指纹扫描:

    • 14岁以下儿童
    • 79岁以上老人
    • A-1,A-2,G-1,G-2,G-3,G-4,C-2和C-3种类签证申请人(通常这些人员为外国政府官员因公赴美,政府代表赴国际组织公干,或者这些人员经美国过境)
    • 去美国紧急治病无法前来进行指纹扫描的个人

    如果申请人有一食指短缺,那可扫另一个手指。如申请人出现临时情况(如手指割破或长疱),我们将会告诉他们等手指伤口愈合后再来重新申请。

    申请签证时进行指纹扫描是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对申请人的指纹与在入境口岸时采集的指纹进行比较。这可以识别一个人的身份,并可减少被盗的和假签证的使用;这也使前来美国的合法旅行者的旅行更为安全。

    在旅行记录上包含生物测定资料会更有利的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从而使被盗或遗失的旅行证件的补发工作更为容易一些。

    新的网上签证申请表

    为了节约签证申请人以及签证处职员的时间,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高兴地宣布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表(只限于英文DS-156表) 。新的网上申请表含有条形码而这些条形码将可以允许我们电子传输信息从而减少了签证申请过程中的等候时间。从2004年2月9日起,对于那些在签证材料中提交新的印有条形码的申请表的申请人,我们将优先处理他们的签证申请和面试预约。

    新的网上签证申请表可以从我们领事馆的网站上下载:http://evisaforms.state.gov/一旦申请表格在网上填写完毕,请在签证面试的当天递交打印出的已完整填写的网上申请表。请递交打印出来的原件。申请表的传真件或复印件都不可接受。如果签证申请人无法进入新的网上申请表或达不到系统要求,他们仍旧可以人工填写英文DS-156表。目前其他申请表格(DS-157表DS158表)以及所有的中文表格仍必须人工填写。

    使用新的网上签证申请表格有一定的系统要求。你必须使用喷墨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你的互联网浏览器必须支持128位的解码。如果你使Internet Explorer, 它的最低版本必须为5.0版(包含service pack 2)。如果你使用Netscape, 最低则必须是6.2版。你必须有Adobe Acrobat Reader 才能下载和打印完整的申请表格。得到网站支持的最低版本为5.0版。如果可能的话,请把DS-156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上,最后印有条形码的那页打印在另外一页上。

    如果你的系统无法达到这些要求,你或许可以考虑到符合这些要求的网吧去使用电脑。

    我们鼓励申请人尽可能多的使用新的电子申请表,因为这将节约每个人的时间。感谢你的配合!

    美国签证的生物测定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

    刊登于2003年9月

    自2003年10月1日起,使用"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入境美国旅行的下列国家公民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Machine-readable Passport):安道尔、比利时、文莱、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

    上述国家的公民如不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则必须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并获得赴美签证方能前往美国。美国非移民签证上载有电脑可读的个人信息数据。美国签证的申请费全球统一为100美金。成人和儿童均需遵守此项规定。

    以下国家的公民须从2004年10月26日起开始执行此项规定: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使用"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到美国进行商务、旅游活动不超过90天可免签证入境美国。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呼吁使用"免签证计划"的国家给公民签发电脑可读护照。"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of 2001)颁布的规定要求使用"免签证计划"的旅客从规定日期起必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方可免签证入境美国。

    通过电脑可读护照上个人信息页下部的两行机读码,电脑可以阅读并识别该护照的相关信息。这两行机读码能以电子形式提供该页上部的有关信息。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得要求应用于所有种类的护照,包括普通护照、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如果旅客对其所持护照是否为合格的电脑可读护照怀有疑问,可向其护照颁发国的相关机构查询。

    电脑可读护照增强了安全性,因为入境处和出境处可以扫描此种护照来审验其所载的集成信息。电脑可读护照能快速和精确的验证身份,从而促进了旅客在入境港口快速通关。同时,电脑可读护照能提前提供旅客信息,因此边境检查官员可以在航班到达前对旅客通关做更多处理。有关免签证计划的具体要求,美国国务院的签证服务网站上提供更多信息。网址为:http://travel.state.gov/vw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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